龟象征长寿、吉祥,时下很多人把养龟当成爱好,但不是所有龟都能当宠物养。近日,瓯海、乐清警方共抓获涉嫌非法收购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嫌疑人 17 名,查获各类龟种 36 只。“我觉得这些龟长得很好看,就想买来玩玩。”嫌疑人陈某指着水缸中的陆龟说。据乐清警方介绍,陈某是个养龟“发烧友”,他在家中分别养了 5 只水龟和 5 只陆龟,其中包括苏卡达陆龟、豹纹陆龟、红腿陆龟等。由于陆龟对环境温度要求苛刻,陈某还特意置办了恒温箱、生态缸等来养龟。
另一名嫌疑人黄某因为想“遛龟”,入手了 6 只。黄某交代,他曾在电视上看到国外有人带乌龟出去“散步”,黄某便在网上买了一只豹纹陆龟。“溜乌龟出门想想就有趣。”迷恋上养龟的黄某虽知道收购陆龟是违法行为,但仍陆续收购了 6 只乌龟。同样,瓯海区郭溪街道的嫌疑人林某和陈某也是抱着“好看,想拿来玩玩”的心态。据瓯海警方介绍,嫌疑人林某于家中饲养了红腿陆龟和赫曼陆龟。林某告诉警方,这龟是以前他借钱给别人,对方一时无法还清欠款,便将它们当利息送给自己的。在家中养了一段时间,林某的朋友陈某看见后也想入手一只,于是,林某通过微信帮其购买了一只苏卡达陆龟。
记者了解到,这 34 只龟均为野生水龟和陆龟,价格在上百元至上千元不等。其中苏卡达陆龟被列入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》(IUCN)2012 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——易危(VU)的物种;赫曼陆龟、红腿陆龟为列入《华盛顿公约 –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附录Ⅱ的物种,在国内没有林业部门的许可,饲养苏卡达陆龟、赫曼陆龟、红腿陆龟等濒危野生动物属违法行为。目前,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查获的龟也都已移交动物保护者协会。声明: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。(文章来源:温州晚报 TB)
版权声明: 本文内容为互联网用户自发分享,其中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及其所属单位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,不享有相关内容的所有权,并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果您认为本站存在涉嫌抄袭、侵权或违法违规的内容,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pangmengshe@163.com 进行举报。一经核实,本站将立即采取删除措施,感谢您的理解与合作!
评论列表(1条)
对于这篇文章中提到的违法收购、饲养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,我认为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,应该受到法律制裁。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,不能因为个人兴趣而忽视保护动物的重要性。